開放時間 每日 09:00–21:00 監視錄影 24 小時
01 健身房開放時間為每日 09:00–21:00。請於開放時間內使用,非開放時間請勿進入或使用設施。飯店得因設備維護、安全、營運或法令需要,調整開放時間或暫停開放,並於現場公告。
02 未滿 16 歲者不得使用本健身房及其器材。
03 非使用者請勿進入運動區,以免妨礙他人使用或發生安全事故。
04 使用者應穿著合適的運動服及運動鞋,並遵循器材上的操作說明及現場公告。
05 孕婦及患有高血壓、心臟疾病、癲癇、低血糖或其他可能因運動而加重之疾病者,使用前應先諮詢醫師,確認自身狀況適合運動後再使用。如有傳染性疾病,或當下感到身體不適,請勿進入或使用本健身房。使用者應依自身健康狀況審慎評估,勿勉強運動。
06 飽食、飲酒後或服用可能影響意識、平衡或活動能力之藥物後,請勿使用健身房或操作器材。
07 請勿攜帶食物入內。飲水請使用有蓋容器,並避免液體潑灑於器材或地面。
08 使用器材前,請先確認器材外觀及運作狀況。如發現故障、鬆脫或其他異常,請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飯店服務人員。使用後請將器材及相關用品歸回原位。
09 請依器材用途及操作說明使用,不得擅自拆卸、移動或以不當方式操作。因使用者故意或不當使用,造成器材或飯店財物損壞者,飯店得依實際修復費用或合理損失,依法請求賠償;正常耗損或設備原有故障不在此限。
10 運動期間如感到胸悶、暈眩、呼吸困難、疼痛或其他不適,請立即停止運動,並儘速通知飯店服務人員。如有緊急情況,飯店將視情況協助聯繫救援。
11 本健身房未提供個別健康評估、運動處方或全程器材操作指導。使用者應自行評估健康狀況,依能力選擇適當的運動強度並注意安全。因使用者未遵守規範、未依說明操作、未審慎評估自身狀況,或因第三人行為等原因所生損害,應依相關法律及個案事實認定責任;本規範不排除飯店依法應負之責任。
12 本健身房設有 24 小時監視錄影設備,錄影範圍限於運動區等公共使用區域,不設於廁所、更衣室或其他具有高度隱私之空間,且不錄製聲音。影像用於維護場域及使用者安全、管理設備,以及於事故或爭議發生時釐清事實;僅由授權人員依管理程序調閱,並依飯店個資告知事項所載期間保存。遇事故、申訴或依法調查時,得保存至案件處理完畢。如需洽詢影像管理或依法行使個人資料權利,請洽飯店櫃檯。
13 使用者違反本規範、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,或妨礙其他使用者時,飯店得要求其停止使用或離場;情節嚴重者,飯店得暫停其使用資格。
14 飯店得因法令、設備維護、安全或營運需要修訂本規範,並以現場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告知。